前言
去年把著名历史学家、汉学家余英时先生(1930-2021)的这篇文章粗略地看了一遍。由于涉及到中国古代政治思想,文章必然引经据典。其中许多引用的古文并不能完全看懂(我古文基础不强,中学时候没在这方面下太多功夫)。好在有许多地方,作者在引用完原文后会用白话解释一遍,所以四舍五入也算顺下来了。
后来常常惦记着这篇雄文,总觉得今后还是要仔细看一看。这次回家的旅程中把它拿出来,磕磕绊绊地开始了第二次阅读,直到前几天终于看完了,并做了一些摘录。
这篇长文着重于讨论中国古代从先秦到历代封建王朝时期“君臣关系”和“君民关系”中的“反智论”,选择了儒家、道家、法家这三个对中国政治思想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学派。需要注意的是,诸子百家里的“法家”学派与近现代法学思想不是一个概念。简而言之,近现代法学思想的核心精神是维护平等、公平,而“法家”学派要做的是将“不平等”进行合理化、理论化,把“上下尊卑”观念刻进臣民的基因里。
还需要声明的是:首先,本公众号的这篇文章仅仅是一篇读书笔记,总结了余先生的研究发现和思想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其次,余先生的这篇文章讨论的仅仅是儒、道、法三个学派中“反智”(或“主智”)的成分,不涉及对这些学派中其它主张(有益或无益)的评判。
内容要点
- “反智论”(anti-intellectualism)的含义:一是指憎恨或怀疑“智性”(intellect)以及由其产生的知识学问;二是指轻鄙或敌视代表“智性”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s)。广义上两者皆有之。
- 儒家学派具有“主智”的传统。先秦时期,儒家鼓励仕人参政议政(原则是“从道不从君”),认为庶人也可以批评政治(“民贵君轻”)。
- 道家学派与黄老思想具有“反智”和“愚民“的传统。黄老持“一道”论,认为“一”之理施于四海、由君主掌握;反对臣子诤谏结党;反对庶人议政,主张“虚其心”、“弱其智”、“饱其腹”(为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其体”(为了劳动和打仗)。
- 法家学派将“反智论”和“愚民”思想发展至“圆满成熟”、“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步(见下文)。
- 汉初儒学经过法家化的转变,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的政治思想基础。后期儒学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缘饰吏事”,与法家互为表里。
6.更正几处误解:①君主专制思想的根源是法家而非儒家。②“三纲”说的源头是法家而非儒家。
法家学派
“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反智论在法家的系统中获得最充分的发展。无论就摧残智性或压制知识分子言,法家的主张都是最彻底的。更重要的,从秦汉以后的历史来看,法家的反智论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中造成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绝不是空谈‘仁政’的儒家所能望其项背的。”(余英时)
法家对人性的基本假定:
·人性好权势、好财富。因此“圣人”(即君主)可通过控制财富与权势来诱导人民追随。
·人性贪生怕死。因此“圣人”可以通过严刑峻法阻吓人民,使其不敢乱说乱动。
(这一点与道家有区别,老子认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人的思想永远在趋利避害。因此“圣人”可以通过威胁或利诱来控制思想。
法家攻击的五类人(《商君书-算地》):
·“诗书谈说之士”(儒家)
·“勇士”(游侠)
·“处士”(不为官的知识分子)
·“工”
·“商”
以上五类人的共性:掌握专业的知识或技能。
法家思想中“君民关系”之核心:“崇上抑下”
法家为“愚民”制定了一套具体的实施办法(参见《五蠹》、《商君书》):
- 禁止除法家以外其它思想流派书籍的存在(以秦朝“焚书坑儒”为典型案例)。尤其禁绝历史记载,防止以古非今。
- 全国只欢迎两种人:农民(可以“富国”)和军人(可以打仗)。
- 人民以官吏为师,法家的政治路线是其唯一效法对象。
- 武力镇压知识分子和专门技术人才。
- “一赏,一刑,一教。”(《商君书》之《赏刑》篇)
一赏:只奖励有军功者;
一刑:严惩犯上者;
一教:统一教育、思想、价值标准。
法家的“一教”在精神上与黄老思想中的“一道”论相通。
“一赏”和“一刑”是“一教”的双重保证。
韩非为何主张愚民?
首先,韩非从根本上认定人民愚昧无知,认为人民如“婴儿”一般无法理解国家政策。 他们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去思考个体及国家利益应该如何得以更好地实现,不能接受政策中 “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短期阵痛,即,不懂君主的“大智慧”。其次,他认为如果让这样的人民掌握一些足以批评国家政策的知识和思想,国家政策会更加难以推行。
《商君书》为何主张愚民?
战国时期,各国竞相招揽游士为本国发展建言献策,人民有了知识便有机会到其他国家出将入相,从而对本国造成不利。《商君书》主张愚民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知识分子与国外发生联系,影响国内的政治路线。
注:《商君书》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是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
法家思想中“君臣关系”之核心:“尊君卑臣”
“‘尊君卑臣’论发展到韩非才真正鞭辟入里,深刻周至;反智论发展到韩非才圆满成熟,化腐朽为神奇。‘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这就是后世所谓‘天王圣明,臣罪当诛’”。(余英时)
番外
战国-秦著名法家学派代表人物的命运
·李悝在魏国最早推行变法(成功),使魏国成为战国七雄中第一个崛起的大国。他所撰写的《法经》是秦国商鞅变法的重要参考。李悝后来因为误判杀害无辜,自杀以殉法。
·吴起(也是兵家代表人物,著有《吴子兵法》)在楚国推行变法(失败)。因得罪楚国贵族被乱箭射杀于楚悼王灵前,遗体被车裂。
·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成功),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制度基础。据《东周列国志》记载:“卫鞅常亲至渭水阅囚,一日诛杀七百余人,渭水为之尽赤,哭声遍野,百姓夜卧,梦中皆战。” 秦穆公去世同年,商鞅因变法时得罪大量秦国贵族被迫流亡,于伐郑途中被杀,遗体运回咸阳车裂,诛全族,“而秦人不怜”(《战国策-秦册》)。“连坐法”正是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是加强社会控制。(此处略)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执政思想的重要来源,也是“三纲说”的鼻祖。他出访秦国时,被秦卿李斯构陷,客死咸阳狱中。
·李斯在秦国推行“焚书坑儒”政策,最后被“指鹿为马”的宦官赵高杀害,诛三族。【全】
(原文于2023年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务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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