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作者手稿,非正式发表/出版之定稿,仅做临时展示。
中国传统政治常常被笼统地扣上“专制”和“人治”之名,而真实的历史却远比这些标签更为深邃复杂。笔者将跟随史学家钱穆,回到观念与制度的源头,重新探索这段绵延两千年的政治文明。
“专制”的迷思
在近现代中国的思想图景中,“中国两千年来的政治皆为专制”这一论断,几乎成为了一种不假思索的“常识”。它如迷雾般遮蔽了历史的复杂面相,也扭曲了国人对自身文明的认知与情感。对此,钱穆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他认为,这一说法并非源于严谨的历史考证,而是被二十世纪初某些社会政治和文化运动“口号化”、“标语化”的产物,其流布对中国的历史、民族与文化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这种“用伪历史打倒真历史”的时代风气,危害性甚至超过了外敌入侵。(参考《在生命维度中理解国史与个人史——钱穆<中国历史精神>启示(一)》)

要驳斥“专制”的迷思,首先需要厘清一个基本问题:中国社会为何会长期存在一个世袭的皇帝?钱穆认为,这并非“奴根性”的产物,而是源于中国作为“一统大国”的现实政治需求。中国是广土众民的农业社会,政府的稳定与政策的延续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一个长期执政的元首。同时,受限于辽阔的土地与不便的交通,普选制度在技术上几乎不可能。因此,世袭的皇权便成为在彼时地理与物质条件下,维持政治稳定最可行的选择。
然而,承认皇帝长期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并不等于认可皇帝“专制”。事实上,在绝大多数历史时期,中国的皇帝无法推行真正的专制。这源于中国人的政治观念和国家体制内部精妙的制衡设计,其中蕴含的恰为中国传统政治的真相。根据钱穆的论述,我们可以提取六个层面。
其一,政治观念的根本性约束。 西方政治多以“权力”为核心,而中国传统政治观念的底色却是“道德”与“文化”。中国人认为,政府的最高职责并非行使权力,而是作为一个“机构”发扬人类理想的文化与道德。政治的最高原则是“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在这种观念下,皇帝的权威并非绝对,最高统治者同样受制于“道”与“理”的约束。如果皇帝失德,他就丧失了执政的合法性。
其二,开放的人才选拔制度。 中国很早就打破了贵族对政治的垄断。自秦汉的察举制,到唐代以后“自由报考、公开竞选”的科举制,许多政府人才来自民间。钱穆将此称为一种“直接民权”,即“政府也就是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通过考试得以参政,这使得中国的政治始终保持着向下的开放性。这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自下而上“争夺”政权、选举代议士的“间接民权”不尽相同。既然政府本身就是由人民(知识精英)组成的,也就不存在一个需要时时“监督”的绝对对立面。

其三,相权对皇权的有力制衡。 在中国传统政体中,宰相(或相似职能的官僚)是政府的实际最高首长。皇权与相权始终处于动态平衡。以唐代为例,其“三权分立”的模式尤为精妙:中书省负责拟定命令,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负责执行。皇帝的敕旨,须由中书省拟撰,再经门下省复审。门下省的“给事中”若认为不当,可行使“封驳”之权,将诏旨封还重拟。皇帝的命令,必须经过宰相的“副署”方能生效。未经副署的敕旨,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到了宋代,皇帝增加了事前参与意见的权力,这在当时已经被认为是“宰相失职”了,可见历代对相权的重视。
其四,独立而严密的监察制度。 中国拥有源远流长的监察制度(“台谏”),其职能不仅是监督百官,更包括规劝乃至弹劾皇帝。汉代的“御史中丞”,职位虽低,却代表宰相监察皇室与宫廷,钱穆称之为“微妙的安插”,避免了君相的直接冲突。唐代“台谏”分立,御史台(“台”)监察百官,而谏官(“谏”)则隶属宰相(门下省),专职“对天子谏诤得失”。宰相谒见皇帝时常随带谏官,如遇皇帝有不是之处,谏官可直言规正。这份“直言极谏是尽职”的制度保障,使得皇帝的言行始终处于聚光灯下。尽管宋代谏官制度有所衰落,沦为皇帝制衡宰相的工具,但这一制度的精神贯穿了中国政治史的大部。
其五,规范的文官制度。 皇帝在人事任免上同样受到严格的限制。朝廷用人、官员升降,皆有复杂的程序(“铨选”),绝非皇帝或宰相所能随意私授。唐代官位五品以上须“敕授”,由宰相决定后,皇帝画敕任命;五品以下则由吏部决定。倘若皇帝要“斜封”(私下手谕)派官,在当时被视为非法,为人所不齿。钱穆举例,唐人有言“礼部侍郎权重于宰相”,因为即便是宰相,也必须是礼部考试出身。在废除宰相的明代,其人事权也未完全归于皇帝。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等高官,多由朝廷公开“会推”产生;中下层官员则由吏部按程序选派。这套森严的文官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统治集团的“任性”。
其六,学术指导政治的传统。 西方政治理论,或源于神权(上帝),或源于强权(恺撒)。而中国政治另有一套理论:学术指导政治。钱穆认为,政府只是“学术的护法者”,中国的传统是“由学术来指导政治,决非由政治来指导学术”。是非的最高判定权,不在皇帝,而在学校和读书人(“道”)。这种对学术与“道统”的崇尚,能有效避免权力的绝对专断。
以上两千多年“中国政治之真相”及其精神内核,使得中国传统政治“既非皇帝一人所能专制,亦非宰相一人所能专制,更非任何一个衙门所能专制”。不过,钱穆也承认,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专制的时期,特别是元、清两代。他指出,这两个朝代有意违反传统,厉行专制。元代更黑暗,清代则高明一些,但本质相同。其区别在于,清代仍沿用考试制度(元代有名无实),却彻底废除或虚置了相权、谏权和封驳权等限制皇权的机制。
从“一统”到“法治”
中西政治文明的源流殊异,决定了其形态与精神的根本不同。西方政治大多从“多头”与“权力”出发,而中国则展现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面貌。若以钱穆的史观为镜鉴,深入探究中国政治的内在理路,就必须放下权力的视角,转而审视其“一统”形态下所承载的文化使命与道德理想。

中国政治以“一统”为常态,而西方则以“多统”为底色。纵观历史长河,中国虽有分裂割据的“变态”时期,但追求并回归“一统”始终是主流,文化的根脉从未断绝。西方自希腊城邦的“多头”政治起,不统一便是常态。即便是马其顿或罗马帝国般的强力整合,其“一统”也常是表象,内里仍然潜藏着“多统”的本质。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走向封建,分裂的各单位之间在政治与文化传统上逐步形成了“极高的堡垒”与“极深的鸿沟”,历经数百年再难相互承继。所以钱穆会说:除非以最短视的功利眼光看,人们才会倾向认为“政治应该是多头的”。这里也暗含着这位中国史学家对“一统”所承载的文明价值的高度肯定。
政治形态的差异源于“国家观念”的根本不同。在钱穆看来,西方的国家观念更倾向于权力和工具性,认为国家由土地、民众和主权构成。其政治逻辑常在于凭借国家力量以达成“另外的目的”。主权成为对外分割的界限,这自然导致了分裂。中国人的国家观念是文化与道德的。传统思想认为,个人、家庭、国家乃至天下的终极任务,是共同“发扬人类最高的文化”与“表现人类最高的道德”。国家和政府并非一种绝对权力的象征,而是一个“歇脚站”,是个人“明道、行道”过程中,从“修身”走向“平天下”的必要阶梯。政治的最高精神不在于“主权”的归属——因为政治本就是人的事业——而在于文化与道德的践行。这是一种由内而外、自下而上的文化向心力,其终极目标是“天下”,而非割裂的“国家”。
钱穆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无法被生硬地套入西方的既定框架。孟德斯鸠以有无君主和宪法,将政府划分为君主专制、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等形态。然而,中国历史上的政体显然游离于这三类之外。中国有君主,却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宪法,但也绝非“专制”一词所能概括。中国政治的独特之处在于,其“中央政府”既非源于武力征服,亦非来自联邦契约,而是“由全国人向心凝结而成”。这种强大的文化凝聚力与道德感召力,使得中国的政治形态超越了单纯的制度设计,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文明表达。
中国传统政治中,与“一统”息息相关的另一特征存在于治理模式中,即“人治”还是“法治”。一种常见的观点是:西方尚法治,而中国是人治。钱穆则提出了相反的洞见,他认为,“小国宜人治,大国宜法治”,中国“一统大国”的内在运行逻辑促使其偏向了法治;而西方政治的本质,反倒是“人治”。
在钱穆看来,西方所谓的“法治”,核心只有一条:少数服从多数。法律随着“多数人”的意见而转移,本质是“法随人转”,这即是“人治”。因此,西方政治是动态的、前进的,但也带来了“多数即是正义”的隐忧。

“法治”也并不代表绝对的优势。钱穆指出,中国传统政治的一大症结,在于过度的“法治”。传统政治最重“法”,一旦律法订立,便神圣不可侵犯。以田赋为例,税额一定数百年,皇帝与宰相皆不能轻易更动,官吏唯知依法执行。这种对法的僵化坚守,带来了“人受法缚”的负面影响。当法律变得过“死”,政治便失去了灵活性,导致了稳定有余而活力不足的“滞重”局面,其流弊便是令人厌烦的“文书政治”。
需要强调的是,钱穆针对的是,在法令僵化的情况下仍然“死搬教条”甚至“一刀切”的弊病,但其解决方案绝不是盲目废除规矩、“有法不依”或“钻漏洞”等文明倒退之举。钱穆的批判,意在厘清中国政治的真实面貌。若不理解历史上“尚法太死”的传统,盲目高呼“法治”,无异于“以水济水”。真正的“善治”,或许不在于一味地制定法条、增加规章,而在于如何在稳定的大国框架内,重新寻回“治人”的灵活性。古人提“有治人无治法”,本意正是要用人的智慧来调和不变的“法”与变化的“形势”之间的矛盾。【全】
(作者为英国爱丁堡大学政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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