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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刘歆:学术、政治盟友的反目之路——新莽改革(四)

*本文非正式发表/出版,仅临时展示。


理解新莽改革,尤其是王莽试图以经义重建国家礼制的过程,绕不开刘歆。刘歆既是汉高祖弟楚元王刘交之后,拥有汉室宗亲的贵族身份,又继承了刘向一系的经学、校雠和目录学传统,可谓博闻强识。他在皇家秘府的整理工程中形成了贯通经传、诸子、律历、数术与典章制度的知识结构,这样的学术背景,使他相信经典应当是恢复礼乐历法和政治秩序的制度资源,而不仅仅是供博士守章句。王莽所提供的,恰好是把古书中的制度推向国家实践的权力条件。

歆、莽二人的关系层次比普通政客间的“相互利用”丰富许多。《汉书》留下了一条很有意味的语言线索链:王莽年轻时与刘歆俱为黄门郎,莽对歆“重之”;后来刘歆成为王莽权力扩张之路上的“腹心”;但王莽真正“即真”以后,班固却说刘歆“内惧”;到地皇末年,又直言“歆怨莽杀其三子,又畏大祸至”,从而参与政变。[1] 从“重之”到“腹心”,再到“内惧”与“怨莽”,这四个词大致勾勒出了一段由学术同调与政治合作,走向心理疏离和公开反叛的关系史。本文所要追问的,不仅是刘歆怎样协助王莽上位,还包括两个更耐人寻味的问题:刘歆究竟愿意支持王莽走到哪一步?王莽对刘歆又持什么态度,在刘歆反叛以后,王莽为何对他采取了不同于一般谋反案的低调处理方式?


一、刘歆的经学理想

(一)宗室身份与“好古”家学

刘歆首先是汉室宗亲。他的先祖楚元王刘交是刘邦同父异母的弟弟,《汉书》称其“好书,多材艺”,少时曾与穆生、白生、申公一同“受诗于浮丘伯”;到楚国后,刘交仍好《诗》,其诸子也皆读《诗》。[2] 这一家族传统暗示,刘氏一门从高祖时代起便形成了后世意义上的“古文经学”,也说明刘歆成长于一种宗室身份与经学传统长期重叠的环境,其家族既分享皇室的政治资源,又较早进入了汉初经学的传承网络。

先祖的学术气质累世延续。刘交的后裔刘辟强“好读诗,能属文”;刘歆的祖父刘德则“少修黄老术,有智略”,到了其父刘向,兴趣又扩展到经学、灾异、天文、目录和政治论说。班固概括刘向“专积思于经术,昼诵书传,夜观星宿”,已经显示出一种并不把经学限制在章句训诂之内的知识方式。[3] 刘歆后来研究《易》《春秋》、律历和五德,乃至以《三统历》编排古史,即是延续了父辈把经书、天象、历史兴亡和国家制度放在一起理解的传统。

刘歆本人早年因“通诗书能属文”被成帝召见,待诏宦者署,任黄门郎;河平年间又奉诏与刘向共同“领校秘书”,所讲究者包括“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汉书》用“无所不究”概括其知识范围。[4] 这里应注意一个经常被简化的事实,即,刘歆并非自幼便以《左氏春秋》为唯一学问,他也不是古文《尚书》《逸礼》《毛诗》的发现者。他真正重要的角色是在国家校书工程中接触、整理并重新评价这些被秘府或民间保存的古学,进而试图把分散的文本组织成可与既有博士经学并立的知识体系。

(二)校勘古籍:一种多来源互证的治学经验

成帝河平三年以后,朝廷大规模搜求遗书,谒者陈农奉使求书于天下,刘向负责校经传、诸子和诗赋。他的校书方法远比简单抄录更为细致:每完成一种,便“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刘向去世以后,哀帝又命刘歆“卒父业”,刘歆遂“总群书而奏其《七略》”。[5] 这套国家级校雠实践,把中书、太常、太史和私人传本置于同一比较框架中。刘歆在这样的环境里形成的基本经验是:学官中的现行本不天然等同于“原本”,文本必须接受异本和外部传承的检验。

刘歆自小跟随父亲刘向在皇家秘府校勘书籍,发现了一批古文经,并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知识体系。(图片来源:CCTV纪录片《中国通史》)

刘歆学术转向的关键也发生在这里。《汉书》说:“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刘歆并未因为它是“古文”便立即奉为定本,而是先与懂《左氏》的尹咸共同校勘,又向尹咸、翟方进问其大义。[6] 换言之,他的《左氏》学同时包含古本文本、既有师承、版本比较和义理解释。后来他强调左丘明“亲见”孔子,而《公羊》《谷梁》出于后世传闻,虽然这种判断不能直接当作现代文献学的结论,却表明他已经把“文本距离历史现场的远近”纳入了可靠性判断,即,越接近原始事件和早期传承的材料,在他看来越值得认真对待。

这种认识在《移书让太常博士》中形成了更明确的论证。刘歆说,成帝打开秘藏校理旧文,以古文与学官本相校,发现“经或脱简,传或间编”;再“博问人间”,又见鲁、赵、胶东旧学可以与秘府材料相合,因此称这些古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7] 所谓“内”是皇家秘府和官方旧藏,“外”则是民间传承及不同来源的文本。我们不宜把它直接等同于现代考据学,但其中确实存在一种多来源互证的意识,即,一本书的权威,不应只由师门声望或国家既有学官身份决定,还要接受不同文本和传承系统的交叉验证。

(三)从《左氏》到《七略》:恢复“全经”与知识秩序

班固认为,刘歆对《左氏》的贡献在于,他“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8] 此前读《左氏》者往往着重古字古语的训释,刘歆则把《左传》的历史叙事逐条与《春秋》经文联系,以“传”解释“经”,又使经传彼此照亮。这样一来,《左氏》不再只是保存古语和史实的材料,而成为一套能够说明《春秋》书法和政治义理的解释体系。东汉以后《左氏》学虽仍屡经争论,却已经拥有连续师承,《汉书·儒林传》遂说“言《左氏》者本之贾护、刘歆”。

《七略》体现的则是同一学术理想的另一面。刘歆把群书分为《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试图说明各种知识的来源、派别与相互关系。班固后来以“剖判艺文,总百家之绪”概括刘向与刘歆父子的成果。[9] 如果说《左氏》的整理是在恢复一部经典的经传关系,《七略》则是在恢复整个知识世界的秩序。它校复了破碎的经典,将零散的学说进行分类,并且把散佚的礼制知识重新连接到国家制度。

正因为刘歆的“复原”带有强烈的体系意识,顾颉刚一系的疑古批判才格外值得重视。顾颉刚讨论五德终始和古史系统时,指出汉人常以政治需要重新编排上古谱系;在他看来,王莽集团把尧、舜、刘氏、王氏连接起来的过程带有明显的“造伪”色彩。[10] 这一批判提醒我们,刘歆的校书不能被理想化为现代意义上的纯技术工作。至少在《世经》和五德谱系及古史次序的编排中,整理解释与理论建构是交织的。所谓“恢复古义”,既可能纠正残缺,也可能把研究者的主观历史模式写进所恢复的秩序。

不过,把这一点进一步推成“刘歆所整理的古文经皆为伪造”,同样超出了现有材料。我们只能说,刘歆具有强烈的文献批判意识,却并不拥有现代学术关于作者、年代和文本层累的概念。他既可能在多本互校中发现真实的异文和残缺,也可能在古史经义和制度解释上进行理论化重构。这种双重性,恰好解释了他为何既能成为目录学和古文经学的重要奠基者,也长期成为今古文经学和古史辨论争的核心人物。

(四)《移书让太常博士》:学术开放与政治致用

刘歆的经学理想集中体现在《移书让太常博士》一文中。他对当时博士经学最尖锐的批评是“保残守缺”:一些学者“分文析字,烦言碎辞”,终身沉溺章句,甚至明知经传可能残缺,也因担心本门义说被冲击而拒绝新材料。刘歆因此提出“与其过而废之也,宁过而立之”,并反问不同经说“岂可偏绝哉”。[11] 这里的核心目的显然不是“以古灭今”,而是扩大国家承认的经典范围,让《左氏》《毛诗》《逸礼》《古文尚书》与既有博士经学比较与并存。至少从《移书》的公开论证看,他要求的是兼收,而非排他。

这种学术开放同时带着强烈的政治目的。刘歆批评博士只会章句,一旦国家真要举行辟雍、封禅、巡狩等大典,便“幽冥而莫知其原”。[12] 换言之,经学的终点不在书斋,而在制度。古经之所以重要,不只是文字更古,还因为其中可能保存已经失传的礼制、官制、历法和政治经验等重要信息。恢复“全经”,是为了恢复一个可以据以治理现实的圣王制度世界。刘歆后来参与明堂、辟雍、婚礼、宗庙、律历和度量衡等制礼作乐的工程,其重要意义正是把自己原有的经学观推向国家实践。

但刘歆理想中的“兼包”与他实际的论战方式之间可在张力。他在《移书》中直接指责博士“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把学术分歧与师门私利联系起来。东汉范升追述此事时,却批评刘歆“恃其义长,诋挫诸儒”,结果“从是攻击《左氏》,遂为重雠”。[13] 这说明今古文之争从来不只是文本真伪问题,因为古文经若立于学官,就意味着博士职位、弟子名额、学术权威和官僚晋升渠道重新分配。所以,这场争论同时是文本、解释权和国家学术资源之争。刘歆的理想的确具有包容性,但推进方式并不温和,这也是他在哀帝朝遭到群儒反噬的重要原因。


二、理想的权力天梯

(一)哀帝改制:第一次把经学理想推向国家制度

刘歆第一次尝试借最高政治权力实现古文经理想是在哀帝时期。哀帝初即位时,时任大司马的王莽已经主动举荐刘歆,称其“宗室有材行”,刘歆由此任侍中、太中大夫,继而为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在皇帝身边获得了直接参与政治与学术议论的位置。[14] 这一事实说明,歆、莽的政治联系早于平帝朝。王莽后来再度重用刘歆,是因其早就认可了刘歆的才学,也看中了他宗室身份的说服力。

哀帝曾给过刘歆一个短暂的制度窗口。刘歆“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于是,哀帝命他与五经博士讲论,博士多不肯应对,刘歆遂作《移书》,导致“诸儒皆怨恨”;刘歆“忤执政大臣,为众儒所讪,惧诛,求出补吏”,先后外任河内、五原、涿郡。[15] 这场失败说明,在西汉的政治结构里,学术制度一旦触及博士系统,便会迅速转化为权力冲突。哀帝个人的支持不足以打破既有的学术官僚网络,刘歆“以经复礼”的第一次尝试遇到了现实的结界。

刘歆在宗庙问题上的立场表明,他并非单纯为了古文经的学官名额而争。哀帝初年群臣议毁孝武庙,刘歆以“天子七庙”的古礼反对,主张祖宗有功德者可以不在常数之内,哀帝采纳其议。[16] 这一思路与他在《移书》中所说的“从经典恢复制度”一致,即,学术不是政治的装饰,其真正价值是为宗庙、婚礼、学校乃至历法提供制度依据。学者刘凯据此把刘歆在哀帝时期的活动解释为借改制“加强礼制建设、尊崇刘氏政权”,这一判断虽不能把所有经学动机都化约为“兴汉”,却抓住了礼制与政治秩序之间的联系。[17]

理解这一点,还要把刘歆放回其父刘向留下的政治遗产中。刘向是汉室宗属,对王氏外戚扩权长期保持警惕。他曾对陈汤说:“灾异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渐必危刘氏……吾而不言,孰当言者?”又据《尚书·洪范》搜集历代灾异,著《洪范五行传论》,班固直称其用意是“为凤兄弟起此论”。[18] 刘歆显然没有完全复制父亲的政治路线,但他早期借古经礼制和宗庙制度匡正汉室的努力,仍与这个家族传统相连。

(二)从“重之”到“腹心”:王莽为何成为最现实的合作人选

哀帝死后,局势改变得很快。王莽姑母王政君临朝,莽复任大司马并控制政权,刘歆也从地方重新被留在中央。《汉书》说:“会哀帝崩,王莽持政……太后留歆为右曹太中大夫。”更值得注意的是,班固在解释二人旧交时特意写道:“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19] “重之”发生在王莽取得最高权力以前,因而很难完全解释成后来政治交易的结果。至少在史料允许的范围内,可以确认二人有早年同僚关系,王莽对刘歆才学的赏识由来已久。

不过,也不宜把黄门郎时期直接理解为一个已经成熟的“古文经政治联盟”。史籍没有告诉我们二人在青年时代共同研治过哪一部古经,也没有留下他们当时讨论改制方案的记录。真实可见的结合点是后来高度一致的制度选择,这包括:王莽掌权后,刘歆在哀帝朝未能立于学官的《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被正式承认;明堂、辟雍、婚礼、律历和古官名相继成为国家工程。[20] 所以,与其把这种一致性追溯为无法证明的少年“密约”,不如说两人的政治实践逐渐证实了彼此在“稽古”“复礼”和重建秩序上具有相容性。

在古文经制度化的改革过程中,刘歆是理论奠基人和方案总设计师,王莽则提供政治支持和权力保障。(图片来源:CCTV纪录片《中国通史》)

王莽向刘歆提供了哀帝没有提供到底的制度执行力,刘歆则向王莽提供了后者最需要的古典知识与政治语言支持。《汉书》概括王莽核心集团分工时只用了四字:“刘歆典文章。”[21] 这里的“文章”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替王莽撰写文章”,而是包括典章、礼制文书、经学论证和政治表述等一系列综合性的意识形态工作。王莽每推进一步权力升级,都需要把现实权力转译为古代名号和经典秩序,而刘歆的价值就在于,他能把政治需要放入一个看似自洽的经学—历史体系中。

反过来,刘歆的仕途也与王莽重新掌权后的制度扩张紧密相连。他先为中垒校尉,继任羲和、京兆尹,封红休侯;王莽代汉后,又以“少阿、羲和、京兆尹、红休侯刘歆”的身份加封为国师、嘉新公,位列四辅。[22] 如果从利益交换看,刘凯所言“相互利用”当然有解释力:王莽需要刘歆的宗室身份、学术权威和制度设计;刘歆需要王莽的权力把古文经和礼制理想变成国家制度。但“相互利用”并不足以概括二者关系的全貌,因为它无法解释合作开始以前的“重之”,也低估了二人在复古政治语言上的共同信念。或许这样说更能反映当时的情形,即,真实的学术赏识和共同的制度理想在现实利益的催化下,把歆莽这对事业搭档的配合默契度推向了最高点。

(三)从周公居摄到五德相生:刘歆究竟支持王莽走到哪一步?

二人关系最难解释的部分,是刘歆对王莽权力上升的支持边界。居摄三年九月,王莽母功显君去世,朝廷借议服制再次讨论“居摄”的名分。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共同上奏,先以伊尹辅太甲、周公摄成王说明居摄的经典根据,又称太皇太后命安汉公“居摄践祚,将以成圣汉之业”,其效果是“保佑圣汉,安靖元元”。[23] 这里的语言很清楚,在这份公开议奏中,王莽被塑造成周公式的摄政者,其任务是完成汉室事业,而不是终结汉室。

这与后来王莽“即真”之间存在一道必须看到的裂痕。如果刘歆从一开始就无条件支持王莽取代刘汉,那么“成圣汉之业”“保佑圣汉”只能被解释成政治伪装。但《汉书》在王莽称帝后的另一句记载又使这种简单解释变得困难。班固回顾王莽集团时说,甄丰、刘歆、王舜本为其“腹心”,“安汉公”、“ 宰衡”等名号和对王莽家属的封爵多有他们参与,可当王莽“据以即真”时,却是“舜、歆内惧而已”。[24] “腹心”与“内惧”出现在同一叙事链中,说明刘歆既深度参与了王莽的权力上升,又在权力跨过摄政走向称帝时出现了心理波动。

后世对此判断很不相同。明末清初的哲学家王夫之从君臣大义出发,对刘歆几乎没有留下辩护空间。他说:“歆小人也,蒙父向之余烈,自命于儒林,以窃先王之道……貌君子而实依匪类者,罚必重于小人。”[25] 在王夫之看来,刘歆的问题不仅是政治上依附王莽,更在于以圣人之学为不正当的权力服务,因而他的经学身份反而加重了道德责任。这种评价代表了传统史学以汉室正统衡量刘歆的基本立场。

现代研究则更重视西汉末年的结构性危机。王葆玹指出,当时学者鼓吹或不反对禅让,是因为他们认为汉朝衰亡难以避免,真正可选择的只是在暴烈的“革命”与较温和的“禅让”之间,因而希望以少流血的方式完成权力转移;他并据此理解刘歆对帝王世系和五德运次的重排。[26] 汪高鑫也强调,哀帝时期“受命”与禅让的议论已经进入政治中心,甚至皇帝本人一度改元再受命,又有禅位于宠臣董贤的言论,因此不能把刘歆的五德理论理解成凭空为王莽量身定做的阴谋。[27]

“新五德终始论”正是争议的中心。邹衍(战国阴阳家)旧说以五行相胜解释王朝更替,大体按土—木—金—火—水递相克胜;刘歆系统化的新说则改为木—火—土—金—水相生,并把伏羲设为木德之始,依次排列神农火、黄帝土、少昊金、颛顼水,继而又推到帝喾木、尧火、舜土、夏金、商水、周木、汉火。[28] 秦在周木与汉火之间却属水,不合木生火的正常次序,于是被列为“闰统”。这个变化把王朝更替从“后一德克前一德”的征服逻辑,改造成“前一德生后一德”的传承逻辑,为禅让提供了更合适的宇宙观语言。

理论一旦与现实谱系结合,其政治效用便十分直接。西汉早已有“汉家尧后”的说法,并非王莽临时创造,但王莽集团又把王氏谱系接到虞舜,形成“刘氏,尧之后”“王氏,虞帝之后”的对应。[29] 在五德中,尧为火、舜为土;汉也被定为火德,新朝则取土德。于是得到一个整齐的类比:尧火生舜土,尧禅舜;汉火生新土,刘氏再禅王氏。王莽代汉因此不再被表述为一个外戚夺取皇位的偶发事件,而被安排进圣王世系、五行运次和古代禅让的连续结构中。

这里必须区分“理论的客观功能”与“刘歆的主观愿望”。《汉书·郊祀志》把相生说归为“刘向父子”,《律历志》又说明刘歆在刘向基础上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汪高鑫则依据现存史料和思想倾向,主张完整的新五德系统主要属于刘歆,并强调其政治动机。[30] 无论采取哪一种归属说,都不宜断言刘歆是在王莽决定称帝以后才临时发明整套理论。实际上,相生五德有较早的学术积累,只不过刘歆把它系统化为古史与历法体系,而王莽集团随后又充分开发了其中“汉火—新土”和尧舜禅让的政治含义。刘歆对此负有理论参与的责任,但这种参与并不能自动证明他内心毫无保留地赞成王莽取代汉室。

据有限史料推断,刘歆的政治立场很可能经历了递进式的转变。早期,他显然支持王莽以周公和伊尹为模板,成为一个强力的摄政者,用古礼整顿已经衰弱的汉室。随着王莽权势不可逆地增长,他又参与了使权力转移“禅让化”的理论建设,希望把改朝换代的成本降到最低。可当这一逻辑真正落实为王莽“即真”时,他仍然出现了“内惧”的心态。这其实是在提醒我们,人在政治过程中可以同时承担客观后果与主观犹疑,人性叠加形势所产生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正深藏其中。如同刘歆,他为一条道路铺设了理论路基,却未必愿意见到这条道路延伸至终点。

(四)古文经的制度化实践

对刘歆而言,与王莽合作最大的现实回报,是哀帝朝失败的经学理想获得制度化。平帝时期,《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终于立于学官;朝廷又命刘歆等“杂定婚礼”,并兴建明堂、辟雍。[31] 这几项措施看似分散,其实都指向同一套政治想象,即,通过经典恢复古代礼制,再用国家教育和仪式把这种秩序推广到官僚与社会。古文经由此从秘府异本变成官方知识资源,刘歆此前所争的不只是“谁的经书更真”,也实际改变了国家可以据以立法制礼的文本范围。

“羲和”一职尤其能说明王莽为何重用刘歆。其名源自《尚书》尧命羲氏、和氏观象授时的古典传统。平帝元始间,王莽秉政,征召通晓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班固由此保存了刘歆关于数、声、度、量、衡的系统论述。[32] 在王莽的复古政治中,天文、历法、钟律、度量衡与礼制彼此交互:观天象以定历,正历以授时,审音律、齐度量,再使礼乐和政令获得共同尺度。把刘歆置于“羲和”,既是对其律历知识的肯定,也是一种“以古官治今政”的象征。

王莽掌权后,设置“羲和”一职,由刘歆担任。究其名字的来源和含义,可见王莽十分欣赏刘歆的学识,并充分相信他的能力。(图片来源:CCTV纪录片《中国通史》)

同一逻辑还延伸到社会礼俗。王莽掌权后置古官、兴学校、定婚礼、整宗庙,并通过“班教化,禁淫祀,放郑声”等措施试图规范风俗。刘歆并非这些政策的唯一设计者,史料也不足以把王莽每一项复古措施都归到他名下,但在经学文本、礼制考据和律历制度的交叉地带,他无疑处于核心位置。王莽提供的是政治强制力,刘歆提供的是使制度看起来有古典根据的知识基础。

甚至在经济问题上,刘歆也会从古制中寻找答案。始建国二年以后,王莽推行五均和赊贷等政策时,刘歆提出“周有泉府之官,收不售,与欲得”,把官府收购滞销商品和供给需求者的做法追溯到《周礼》式的泉府制度。[33] 这条建议本身并不足以证明新莽全部经济改革皆出自刘歆,但很能说明他的思维路径,即,现实问题首先被翻译成古代制度问题,再从经典中寻找可复原的官职和办法。也正因为如此,刘歆的经学理想与王莽的复古改制在方法论上高度契合。

王莽即位后封刘歆为国师、嘉新公,表面上把这种结合推到了顶点。可也就是在权位达到顶点之际,两人关系进入了另一条轨道。此前刘歆的古文经、律历和礼制不断进入国家制度,但此后十四年间,他在史料中的创造性政治活动明显减少。刘凯把这种反差概括为“鲜有服务”,认为这是二人离心的表现。[34] 这里需要保留史料学上的谨慎,即,史书的沉默不能直接等同于有意识的“不合作”。但把它与“内惧”并看,至少说明刘歆在新朝建立后已不再像平帝和居摄时期那样频繁出现在制度创新的前线。


三、“腹心”内溃

(一)“即真”之后的“内惧”心理

《汉书》关于“内惧”的记载,是判断歆、莽二人关系转折的第一个关键点。班固写甄丰、刘歆、王舜在王莽羽翼未成时共同“褒扬功德”,也因政治推进而受封受赐,但他们“爵位已盛,心意既满”,又“实畏汉宗室、天下豪杰”,后来疏远者竞作符命,王莽遂据以“即真”,于是“舜、歆内惧而已”。[35] 这里的恐惧既可能包含对“代汉”一事伦理上的不安,也可能包含对王莽即位后一旦政治陷入失控,自身遭遇反莽势力迫害的现实担忧。无论具体比例如何,它都否定了一种过度整齐的叙事,反映出刘歆并不是从被王莽举荐,到支持王莽居摄,再到后者称帝时,始终保持同一种心理状态。

从此以后,“经典”对刘歆而言也出现了另一重含义。过去,他与王莽共同借古代制度为现实政治赋形,而当新朝建立后,符命和古典名号越来越成为王莽重新分配权力和制造威慑的工具。甄丰就是明显的例子。甄丰与刘歆早年同为王莽 “腹心”,但王莽即位后对旧臣的信任逐渐收紧。甄丰之子甄寻又继续制造符命,终于触发了一场大规模的政治清洗。至此,复古政治从共同事业变成了高风险的内部洗牌,解释符命或提出古制的人,既可能升迁,也可能因触犯皇权而覆灭。

(二)亲子之仇重创同盟之谊

始建国二年,甄寻作符命,先说新室应分陕立二伯,又进一步称故汉平帝皇后“黄皇室主”当为自己妻。王莽本就担心大臣怨谤,见此大怒,下令收捕。甄丰自杀,甄寻逃亡后被捕,其供辞又牵连刘歆二子刘棻、刘泳以及刘歆门人丁隆等,“公卿党亲列侯以下,死者数百人”。[36] 这起案件对刘歆而言不是一般的政治挫折,而是其整个家族遭受直接重击。过去他与王莽一同运用符命和经典建构新秩序,现在同样的政治语言转过来成为清洗旧臣的依据。

地皇二年,刘歆又失去了女儿刘愔。刘愔嫁给了王莽的太子王临,她“能为星”,曾据星象告诉王临宫中将有“白衣会”。王临此前与王莽所幸侍女原碧私通,担心事情败露,曾有谋害王莽之意,他以为“白衣会”预示政变能够成功,但随后案发,被逼自杀。王莽随即诏国师公:“临本不知星,事从愔起。”刘愔也因此自杀。[37] 这一处理把王临案中关于星象的责任明确推到刘歆之女身上。对刘歆而言,二子之死尚可说源于甄寻供辞牵连,女儿之死则发生在皇室内部,而且是由王莽亲自定性。

《汉书》后来概括刘歆谋反动机时说“歆怨莽杀其三子”,这里的“子”应按子女理解:此前可考的是二子刘棻、刘泳和一女刘愔。把三次死亡按时间排列,可以看到“内惧”如何逐渐转化为“怨莽”。政治分歧原本还有妥协的空间,家族杀戮却改变了关系的性质。刘歆不再只是对王莽代汉感到不安,而是与皇帝之间形成了无法轻易修复的私人仇怨。

这也使王夫之“刘歆附王莽被祸”的叙述获得了一种反讽意味。王夫之把刘歆家族的创伤解释为依附王莽的报应,现代史学当然无需接受这种天道报应的说辞,但他注意到的事实没有错:刘歆助推下建立的权力体系,最终先吞噬了自己的家庭。经学与政治联盟一旦把解释权集中到皇帝及其符命机器手中,早期的“腹心”并不会因为共同创业而获得永久的安稳。

元始五年,在刘歆、王舜等心腹大臣的推拥下,王莽被赐予九锡,莽亦成为中国政治史上第一个以完整制度形式接受九锡的权臣。“九锡”是古代天子赐给功勋极高之臣的最高等级特殊礼遇,此后曹操、司马昭等在禅代之前,亦效仿了王莽这一路径。(图片来源:CCTV纪录片《中国通史》)

(三)从谶纬符命到政变失败

地皇四年,外部形势也已彻底改变。绿林、赤眉等起义扩张,昆阳之战以后新军主力遭重创,“刘氏复兴”的政治预言迅速传播。道士西门君惠对卫将军王涉说,谶文主刘氏当复兴,又借刘歆已经改名“秀”的巧合,称“国师公姓名是也”。王涉遂与大司马董忠商议,试图把这套符命解释转向反莽。刘歆起初并非主动发起者,但在家仇与政权危机夹击之下加入了谋划。

班固对刘歆的动机写得很直接:“歆怨莽杀其三子,又畏大祸至,遂与涉、忠谋,欲发。”[38] “怨”是家族仇恨,“畏”是对新朝覆亡后自身命运的恐惧。因而,后世不必为刘歆另造一个史书没有记载的宏大理由,例如,把谋反解释成对王莽经济改革的原则性反对。更可信的因果链已经存在于史料记载,即,王莽代汉后君臣之间长期的心理疏离,加上刘歆二子一女之死造成的私人深仇,再加上新朝末期遭遇严重的军事与政治危机,共同把一个已经退居后台的国师推向了宫廷政变。

值得注意的是,刘歆最后仍然使用了自己熟悉的天文—符命语言来决定行动。他说:“当待太白星出,乃可。”[39] 这句话既可说明他对星占的真实信奉,也可能包含借天象选择政治时机的策略考虑。二者并不矛盾。在汉代政治文化中,天象、灾异和谶纬本来就既是信仰,也是公共政治语言。刘歆曾参与建立王莽政权的经学和天命合法性叙事,最后又试图从同一套象征性的理论中寻找推翻王莽的时机。符命政治在此完成了一次方向相反的循环。

董忠、王涉等人的计划,是利用各自掌握的中军、宫卫和殿中力量劫持王莽,再“东降南阳天子”。刘歆的长子刘叠封伊休侯,时任侍中五官中郎将,掌握殿中位置,因而被王涉视为关键一环,但刘歆始终没有把计划告诉刘叠。[40] 这点后来成为刘叠免死的重要原因,也说明刘歆即便决意反莽,仍试图把长子留在共谋之外。政变最终因泄密败露,董忠被诛,刘歆与王涉自杀。

(四)谋反案处理:旧谊与隐恶

刘歆死后,王莽的处理方式颇值得注意。《汉书》说:“刘歆、王涉皆自杀。莽以二人骨肉旧臣,恶其内溃,故隐其诛。”颜师古解释,“骨肉”指王涉为王莽宗族,“旧臣”则指刘歆。[41] 这句话给出的首要原因不是念旧,而是政治遮掩:如果公开承认王氏宗亲和国师同时谋反,就等于向天下宣布新朝的核心统治集团已经从内部瓦解。班固随后又概括王莽的处境为“军师外破,大臣内畔,左右亡所信”,正说明刘歆之死首先是政权“内溃”的象征。[42]

因此,如果把“隐其诛”完全解释为王莽顾念旧情,会削弱史料已经写明的政治动机。但反过来,只将其视为“维稳”,也不能安放全部的处置逻辑。刘歆长子刘叠虽然身居殿中,却因“素谨”,且“歆讫不告”,最终没有作为共谋被杀,只是免去侍中中郎将,改为中散大夫,而更早的叙事还特意说“莽素爱之”。[43] 在新朝末年动辄以谋反及符命案件大规模株连的政治环境里,这种处理确实显得非常宽大。

这里比较稳妥的办法是,把政治考量与私人关系放在同一层次观察,而不必二选一。首先,王莽必然“恶其内溃”,这是史书明载的制度性理由。同时,从“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到多年举荐重用,再到“莽素爱”刘叠,至少可以看出,王莽并不是只把刘歆与刘叠父子当成短期的“工具人”。[44]   虽然长期的赏识没有阻止他在符命案和王临案中杀死刘歆三个子女,然而,在刘歆本人已死,且政变已经败的情况下,旧谊又可能影响到株连的边界。换言之,王莽与刘歆的关系既不必浪漫化,也不宜扁平化。两人都从对方身上获得了实际利益,彼此的合作也制造了巨大的政治后果,这是事实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追求共同利益并不排斥真正的欣赏,但共同信仰也无法保证二者关系能经得起多疑不安的皇权和弑子之痛的考验。

所以,王莽对刘歆案的低调处理当然首先是为了给统治集团遮羞。能够证实的是案件的处置结果和王莽对似乎是知己挚交的长期赏识,至于王莽当时是否存在过明确的悲悯或悔恨,史书并未留下直接证词,宜止于后世基于情理的有限推测。考虑到王莽晚年接连承受家庭成员死亡、边疆政策失败、民变和核心大臣离叛的痛苦打击,我们也不能排除,他在处置旧友和爱卿时,可能还包含着一种相对克制的私人感情。


尾声

刘歆的一生,把西汉末年的经学危机与政治危机连在了一起。他从皇家校书中形成了对“全经”宇宙和“外内相应”的追求,又试图突破博士“保残守缺”的师法壁垒。他相信经典的价值最终要体现在礼制、学校、宗庙、历法和国家秩序的构建中。哀帝给了他第一次机会,却没有足够的政治力量完成这套方案。王莽的出现,则给了刘歆一架更高但也更危险的权力天梯——古文经立于学官,羲和与律历成为国家制度,明堂辟雍、婚礼宗庙和复古官制纷纷落实,刘歆也从外郡太守一路走到“国师”的位子。

刘歆为此付出的政治代价同样清楚。他从帮助王莽解释制度,走到帮助解释权力本身;从证明“居摄”可以效法伊尹、周公,走到用五德相生和尧舜谱系为王莽代汉提供法统依据。可就在王莽真正“即真”时,《汉书》写下了“内惧”。这两个字使刘歆不再只是一个目标单纯的王氏盟友——他既是道路的铺设者,也是走到终点时的犹疑者。把这种犹疑解释成完全“无辜”当然不成立,但把他的全部选择化约为“贪图富贵”,也同样无法解释居摄议奏对“圣汉”的反复强调以及后来长期的政治沉寂。

真正使关系无法挽回的,是皇权疑惧侵害到了刘歆的家族。甄寻案杀刘棻、刘泳,王临案又逼死刘愔,刘歆从“内惧”走到“怨莽”。地皇四年,当新朝军事外败,内部又民变扩大时,他又转而相信“刘氏当复兴”的政治预言,想等“太白星出”时发动政变。一个曾经参与把天命、古史和礼制组织成王莽合法性语言的人,最后试图用同样的符号体系反过来推翻王莽,这无疑是新莽政治中颇具讽刺意味的一幕。

从“重之”到“腹心”,再到“内惧”和“怨莽”,王莽与刘歆的关系演变说明,新莽礼制改革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宏大的制度外观,离不开刘歆这样的知识-政治复合型人才;同时也说明,当复古理想完全依赖最高权力推进时,学术与政治之间原本的盟约很容易被权力本身改写。二人都曾相信可以用古代圣王的语言修复现实秩序,最后却在同一套语言构成的政治世界里走向反目。新朝覆亡前夕所谓“腹心内溃”,不仅是统治集团的瓦解,也是这一经学—政治联盟最终的失败。【全】

(作者为英国爱丁堡大学政治学博士)


参考文献

[1]  “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初,甄丰、刘歆、王舜为莽腹心……莽遂据以即真,舜、歆内惧而已……歆怨莽杀其三子,又畏大祸至。”相关记载分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  “楚元王交字游,高祖同父少弟也……好书,多材艺。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元王好诗,诸子皆读诗。”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  “向为人简易无威仪,廉靖乐道,不交接世俗,专积思于经术,昼诵书传,夜观星宿,或不寐达旦。”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4]  “歆字子骏,少以通诗书能属文召见成帝,待诏宦者署,为黄门郎。河平中,受诏与父向领校秘书,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5]  “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艺文志》,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6]  “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7]  “孝成皇帝愍学残文缺……乃陈发秘藏,校理旧文……得此三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博问人间……其古文旧书,皆有征验,外内相应,岂苟而已哉!”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所载《移书让太常博士》,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8]  “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9]  “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数术略》,有《方技略》。”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艺文志》,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0]  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载《顾颉刚古史论文集·卷二》,中华书局,北京,2011年,第249—457页。顾氏对汉代古史、五德谱系与政治需要相互塑造的批判,应与其疑古学立场一并理解。并参见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第十二、十三章,载《顾颉刚古史论文集·卷二》,中华书局,北京,2011年,第517—527页。顾氏认为,刘歆亦存在主观改编古书的行为,他编纂的《左氏传》带有明显的“作伪”痕迹;顾氏还指出,《移书让太常博士》中“鲁恭王坏孔子壁得古文经”之事,《史记》里没有记载,据此,顾氏认为刘歆“说谎”,并进一步质疑其学术诚信。

[11]  “往者缀学之士……分文析字,烦言碎辞……犹欲保残守缺……义虽相反,犹并置之……与其过而废之也,宁过而立之……岂可偏绝哉!若必专己守残,党同门,妒道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所载《移书让太常博士》,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2]  “至于国家将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禅、巡狩之仪,则幽冥而莫知其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所载《移书让太常博士》,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3]  “昔先帝知刘歆有伯夷、史鱼之直……及欲立《左氏》,恃其义长,诋挫诸儒,诸儒内怀不服……从是攻击《左氏》,遂为重雠。”参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三十六·郑范陈贾张列传》有关范升议《左氏》文字。

[14]  “哀帝初即位,大司马王莽举歆宗室有材行,为侍中太中大夫,迁骑都尉、奉车光禄大夫,贵幸。”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5]  “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诸儒皆怨恨……歆由是忤执政大臣,为众儒所讪,惧诛,求出补吏。”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6]  哀帝时宗庙议中,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以“七庙”古礼论孝武庙未宜毁,哀帝制曰“舜、歆议可”。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贤传》宗庙议;并参见【宋】徐天麟:《西汉会要·卷十二·宗庙》。

[17]  刘凯:“浅论刘歆与王莽‘相互利用’之关系”,《史志学刊》,2015年第1期。

[18]  “灾异如此,而外家日盛,其渐必危刘氏……吾而不言,孰当言者?”又:“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天子心知向忠精,故为凤兄弟起此论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19]  “会哀帝崩,王莽持政……太后留歆为右曹太中大夫……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0]  “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又平帝纪载朝廷命刘歆等“杂定婚礼”,并兴明堂、辟雍。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1]  “于是附顺者拔擢,忤恨者诛灭。王舜、王邑为腹心,甄丰、甄邯主击断,平晏领机事,刘歆典文章……”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2]  “以太傅、左辅、骠骑将军安阳侯王舜为太师……少阿、羲和、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嘉新公……是为四辅,位上公。”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3]  “九月,莽母功显君死……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居摄之义,所以统立天功,兴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辑海内也……是以太皇太后则天明命,诏安汉公居摄践祚,将以成圣汉之业,与唐、虞三代比隆也……此其所以保佑圣汉,安靖元元之效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4]  “初,甄丰、刘歆、王舜为莽腹心,倡导在位,褒扬功德;‘安汉’、‘宰衡’之号及封莽母、两子、兄子,皆丰等所共谋……而疏远欲进者,并作符命,莽遂据以即真,舜、歆内惧而已。”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25]  “王莽未灭,而刘歆先杀,歆未死而族先灭……歆小人也,蒙父向之余烈,自命于儒林,以窃先王之道……貌君子而实依匪类者,罚必重于小人。”参见【明】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五·王莽·一 刘歆附王莽被祸》,中华书局本。

[26]  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年,第454页。王氏指出,西汉末年学者在“革命”与“禅让”之间更倾向于后者,以降低社会动荡和流血成本。

[27]  汪高鑫:“论刘歆的新五德终始历史学说”,《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夏之卷,第85—94页。

[28]  关于旧五德相胜与刘歆相生体系的比较,参见汪高鑫:“论刘歆的新五德终始历史学说”,《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夏之卷,第85—94页;古史次序的核心材料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一下·律历志下》所载《世经》。

[29]  “刘氏,尧之后也,出自颛顼”“惟王氏,虞帝之后也……汉氏初祖唐帝,世有传国之象。”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早见眭弘议论,参见《汉书·卷七十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0]  《汉书·郊祀志赞》称“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而汉得火焉”;《律历志》则称“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关于完整体系归属刘歆的论证,参见汪高鑫:“论刘歆的新五德终始历史学说”,《中国文化研究》,2002年夏之卷,第85—94页。

[31]  “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又“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婚礼”。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2]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羲和”名称的古典来源可参见《尚书·尧典》尧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33]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售,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4]  刘凯:“浅论刘歆与王莽‘相互利用’之关系”,《史志学刊》,2015年第1期。刘凯指出,新朝建立后刘歆政治行为和学术成果在史料中明显减少,仅见“泉府”等少数建议,并据此解释为二人离心。

[35]  “丰等爵位已盛,心意既满,又实畏汉宗室、天下豪杰。而疏远欲进者,并作符命,莽遂据以即真,舜、歆内惧而已。”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6]  “寻复作符命,言故汉氏平帝后黄皇室主为寻之妻……收捕寻。寻亡,丰自杀……寻得,辞连国师公歆子侍中东通灵将、五司大夫隆威侯棻,弟右曹长水校尉伐虏侯泳……及歆门人侍中骑都尉丁隆等,牵引公卿党亲列侯以下,死者数百人。”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7]  “初,莽妻以莽数杀其子,涕泣失明……临妻愔,国师公女,能为星,语临宫中且有白衣会……又诏国师公:‘临本不知星,事从愔起。’愔亦自杀。”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三十八》亦载此事。

[38]  “伊休侯者,歆长子也,为侍中五官中郎将,莽素爱之。歆怨莽杀其三子,又畏大祸至,遂与涉、忠谋,欲发。”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39]  “歆曰:‘当待太白星出,乃可。’”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40]  王涉说刘歆时称:“董公主中军精兵,涉领宫卫,伊休侯主殿中,如同心合谋,共劫持帝,东降南阳天子,可以全宗族;不者,俱夷灭矣!”其后史书又载“伊休侯者,歆长子也……莽素爱之”。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41]  “刘歆、王涉皆自杀。莽以二人骨肉旧臣,恶其内溃,故隐其诛。”颜师古注:“王涉,莽之骨肉;刘歆,旧臣。”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三十九》承用“恶其内溃,故隐其诛”。

[42]  “莽军师外破,大臣内畔,左右亡所信,不能复远念郡国……”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43]  “伊休侯叠又以素谨,歆讫不告,但免侍中中郎将,更为中散大夫。”此前同段又称“伊休侯者,歆长子也……莽素爱之。”参见【东汉】班固:《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44]  “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见《汉书·楚元王传》;“莽素爱之”见《汉书·王莽传下》。两条记载相隔数十年,可作为长期私人赏识的史料线索,但不能据此直接推定刘歆死后王莽的具体情感。参见【东汉】班固:《汉书》相关篇目,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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